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促销经营活动合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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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徐颖)11月1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发布“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促销经营活动合规提示,旨在切实维护促销活动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该局根据近年来网络集中促销监测监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向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提出10个方面的合规提示: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在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链接标识,如实公示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严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进行违法搭售、刷单炒信、商业诋毁、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交易经营者在促销活动期间应当明确优惠措施适用产品的品类、范围、能否叠加使用以及使用的期限等;网络交易经营者在促销活动期间应诚实守信,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网络交易经营者在促销活动期间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主动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禁止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网络从事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等行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积极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义务,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引导和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义务,并进行监督检查。


标签: 陕西省 市场监管局 网络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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